下午不知触动了哪根神经,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本小说,《鸟街上的孤岛》。

读那本书的时候,我不是在读别人的故事。我爬上了那栋废墟的绳梯,躲进三楼的储物柜;我穿过秘密通道,在犹太区和波兰区之间来回;我屏住呼吸躲德国兵,在空房子里翻找食物。那场冒险从头到尾是我自己的。这么多年过去,我还能记起那种心跳——又害怕,又兴奋,又觉得自己无所不能。一个孩子对冒险的全部渴望,那本书都给过了。
而比冒险更让我留恋的,是那里面爱情和友情的样子。
那段爱情几乎什么都没有发生,可恰恰因为什么都没有发生,反而什么都定下来了。它让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认定:真正的感情是干净的、克制的、在乱世里也不改样的;是废墟里分一块面包,是朝不保夕还惦记着另一个人。友情的定性也一样——一只叫白雪的天竺鼠,几个靠得住的人。我后来对爱情和友情的全部标准,大概就是那时候照那本书定的模子,一直没换过。
后来我长大了,看了很多新闻,读了很多历史,对犹太民族渐渐有了一些不太好的看法。这话说出来不好听,可我得诚实。人到了某个年纪,心里会装下很多互相打架的东西。
奇怪的是,这并没有让我讨厌那本书。
那场冒险、那段爱情和友情,还好好地待在记忆里,还是那么亮。书里的真善美——勇敢、善良、爱、希望——至今还是我三观里最下面那层地基。我甚至偶尔会想:写下这些的人,本身就是个犹太幸存者;书里我遇见的那些人,也是犹太孩子。这让我有点别扭,可事实就是事实。大概人的心里,本来就该装得下这种别扭。
有时候我觉得,童年读过的书就像种子。它长出来的东西,不归后来那些乱七八糟的情绪管。鸟街七十八号那栋废墟,现在还立在我精神世界的某个角落,风吹不倒。
